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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优质服务八项承诺


     为当事人提供公正、廉洁、高效的法律服务是仲裁事业永恒的主题。2005年是全国仲裁机构规范服务年,成都仲裁委秘书处以此为契机,结合成都仲裁工作的实际情况,向社会作出了公正、廉洁、高效服务八项承诺,具体内容为:

    1、仲裁环境庄重和谐,仲裁服务热情、周到、礼貌;

    2、服务标准一致,平等对待当事人;

    3、仲裁员履职实行公正承诺和公开披露制度,确保公正处理经济纠纷;

    4、保证当事人的各项仲裁权利,不在法定仲裁程序外增加不必要的程序;

    5、仲裁员和仲裁工作人员勤勉敬业,努力提高自愿和解率、调解率、快速结案率和裁决的自动履行率,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努力;

    6、仲裁活动在仲裁场所进行,非经批准,仲裁员、仲裁工作人员不得在仲裁场所外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等利益关系人谈论案情;

    7、仲裁依法收费,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仲裁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

8、仲裁活动依法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86675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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