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4日,成都金融仲裁院正式挂牌成立。2012年9月21日,成都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自金融仲裁院成立后的首个金融纠纷案件。该案为民间借贷纠纷,被申请人之一为某融资性担保公司,涉及融资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中已明确将涉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的纠纷纳入金融纠纷审判范围,本案是新类型的金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