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6日上午,成都市某公司来到我会,送上一面印有“服务热情 办案快捷”的锦旗,感谢成都农村产权仲裁院公正、快速解决了该公司与购房人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农村产权仲裁院院长杨云平接受了锦旗。 2012年9月12日,我会受理了该起纠纷。为了妥善处理该类纠纷,仲裁庭首先了解了各自的主张。依据法律、政策对双方的主张进行分析后,仲裁庭背靠背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指出他们哪些主张的理由充分,哪些需要商榷。经过几轮调解,双方当事人终于互谅互让,于9月28日达成了和解协议,并按和解协议当日履行。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对仲裁庭的工作十分满意。 杨院长在接受锦旗时表示,成都农村产权仲裁院将继续秉承成都仲裁委员会的优良传统,以德才兼备为标准,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仲裁队伍;以服务质量为核心,公正高效仲裁案件;以先进理念为指导,注重调解和解,为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