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仲裁委员会尊重当事人意愿,大标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力促快速化解纠纷
2012-10-29 |
2012年10月10日,成都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某食品有限公司与某地产有限公司之间的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案,本案本请求争议金额为3160万元,反请求争议金额为2207万元。双方均申请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故按照本会仲裁规则之规定,成都仲裁委员会尊重当事人意愿,不适用普通程序而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以便尽快解决当事人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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