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举办《民法总则》仲裁员培训会
成都仲裁委员会 2018-04-17 |
4月13日上午,我会在成都新华宾馆会议中心举办《民法总则》仲裁员培训会。本次培训特邀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尹田以“《民法总则》中法律行为的效力”为题进行专题讲授。 尹田教授围绕“乘人之危”的归位、“虚假表示”的增设、对撤销权相关规则的增减等五个要点,以案例为引导,以法理为支撑,以具体法律条文为落脚点,为参会人员详细阐释了《民法总则》中法律行为条款的立法考量,以及仲裁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培训历时三个多小时,参会仲裁员均表示受益匪浅。 此次培训,加深了我会仲裁员对《民法总则》相关条文的认识和理解,有利于提高仲裁员办案中适用《民法总则》的能力,进一步保证仲裁案件的质量。 本次培训还邀请了我会咨询联络处人员,市律协仲裁专委会部分委员,有关企业法务人员参会,参会人员近3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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