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31日下午,我会与成都市律师协会仲裁法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专委会”)共同举办 “一事不再理”沙龙活动,我会仲裁员及仲裁专委会委员、部分律师近60名参加了此次活动。 活动中,参会仲裁员及律师结合自身工作实践和个人认识,就一事不再理认定标准中的“当事人相同”、“标的相同”及“请求相同”等3个问题,进行了专题发言和互动交流。仲裁专委会领导和仲裁办分管领导作了总结发言。 此次活动的开展,加强了我会仲裁员与律师行业的交流,加深了仲裁员对“一事不再理”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进一步保证仲裁案件质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