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现就防疫期间涉仲裁工作事宜告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2020年春节假期延长至2月2日,本会于2月3日起正常上班。
二、原定于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开庭的案件延期进行,延期后的开庭时间由仲裁庭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另行通知当事人、代理人。
三、当事人、代理人需立案的,请先拨打立案咨询电话(028-86715847)进行先期咨询,再行办理后续事宜。立案材料的提交建议优先选择邮寄方式,我们收到材料后,会尽快与您联系。
当事人、代理人需近期向本会提交证据材料等文件的,请您先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与仲裁秘书联系,并建议选择邮寄方式提交。
本会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泰路111号15楼 邮编:610041
四、当事人、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原因无法按期提交案件材料、无法正常参加庭审等仲裁活动的,请依照《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的相关规定申请延期,具体事宜请与仲裁秘书联系。
五、如因疫情原因导致开庭时间变更,相关仲裁秘书会提前告知各位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请各位仲裁当事人、代理人、仲裁员知悉。
六、疫情防控期间,本会设值班电话(028-86722460,028-86661090),如您不能与仲裁秘书取得联系,请拨打上述电话。
七、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按照有关部门要求,对到会人员采取体温检测、要求佩戴口罩等卫生防护措施,请理解并配合。
在此非常之期,成都仲裁委员会祝愿您与家人平安健康。
成都仲裁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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