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仲裁在解决非公有制经济纠纷中的积极作用,成都仲裁委与市工商联联合向各区(市)县工商联、直属商会、直属会员单位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非公有制企业民商事纠纷仲裁工作的意见》(成联发〔2011〕17号),对在非公有制企业中宣传学习仲裁法、引导非公有制企业选择仲裁方式解决纠纷、选聘非公有制企业经贸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优质高效仲裁服务等提出了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