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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条款
(一)当事人自行起草合同时,若双方愿意以仲裁方式解决合同可能发生的纠纷,应在合同中写明下列条款: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均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使用标准(格式)合同、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时,由于许多标准(格式)合同、合同示范文本已将合同争议解决方式印制为: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此,若双方愿意以仲裁方式解决合同可能发生的纠纷,应在第一处“__”上填写“1”,第二处“__”上填写“成都”。
(三)原签订的合同已经发生了纠纷,但双方在合同中未约定纠纷的解决方式,若双方愿意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可按下列表述签订补充仲裁协议:
  双方因《***合同》(合同编号为***)发生纠纷,双方经协商,同意将该合同纠纷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Model Arbitration Clause of the CDAC:
  “Any disputes arising from or in connection with this contract shall be submitted to Chengdu Arbitration Commission (the CDAC) for arbitration under the CDAC's arbitration rules in effect at the time of applying for arbi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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